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省财政厅发布通知,鼓励疫情防治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网上办”“不见面”。
一是业务全程网上办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主要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办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云平台)”在线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账号注册。
二是鼓励电子化交易。鼓励通过电子化方式“不见面”开展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在线提供采购文件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开展电子开标和电子评审,小额、零星的通用类设备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三是邮寄质疑投诉材料。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邮寄质疑函、投诉书及相关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寄质疑答复函。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