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2月1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等相关业务。
自2月3日起,各级财政部门暂停现场受理供应商投诉。投诉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项目所属财政部门发出投诉书。为方便供应商邮寄投诉书,山东省财政厅及时汇总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了省级及各市县(区)财政部门接收邮寄投诉书的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方便供应商主张权利,提起投诉。
自2月3日起,山东省财政厅及各市财政局暂停现场受理及审核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库省内评审专家申请。省外申请人因无需现场审核,原申请流程不变。对于1月23日之前已通过专家库系统上报的申请材料,各分库和选聘小组将适时进行审核,申请人可在系统中查询具体工作进度。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