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辽宁推动政采保函业务为企业“减负”

发布者:北京天一圣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辽宁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有关文件范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新版政府采购文件范本,并将政府采购保函纳入保证金缴纳条款。

  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凡参与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都可以凭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保函参与项目,无需缴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配合采购人按《通知》要求编制采购文件,接受以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各市也要积极推进本地区政府采购保函业务,鼓励企业以提交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据悉,辽宁省财政厅此次将政府采购保函纳入保证金缴纳条款,旨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减轻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负担。今后,辽宁省财政厅还将根据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需要,积极与辽宁省担保集团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合作,积极研究开发网上申请办理保函功能,实现保函业务线上操作。

上一篇:北京强化支出预算管理过“紧日子”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成为主要要求之一 下一篇:八部门发布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