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的措施》,提出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政府采购价格控制,降低政府采购成本等措施,强化支出预算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明确,要压减10%的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支出。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中对一般性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界定,各预算单位在年初已压减5%基本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委托业务费、房屋建筑物购建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的压减幅度,确保本单位2019年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0%、“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控会议、培训、差旅、劳务以及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等日常开支。
在政府采购方面,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强化政府采购价格控制,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将采购价格测算方式由公开招标项目扩展到全部项目,通过市场化机制普遍降低购置成本。按照不高于中关村电子评价指数的价格集中采购通用类电子产品,提高采购预算控制的准确性和资金节约率。
此外,北京市财政局还提出,要加大对结余资金的收回力度,拓宽可统筹财力来源;减少资产购置经费,盘活变现政府存量资产。其中明确,各预算单位要在项目采购完毕一个月内向财政部门交回采购结余资金。加强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原则上在两年内不再提高本市资产配置标准。2019年各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再新购办公用品类家具、设备,优先调剂使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副中心后的闲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