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竞争性磋商备案项目数量最多,共计5873项,占64.96%,签订合同6662份,占46.38%;公开招标方式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最多,共191.34亿元,占59.28%,签订合同5975份,占41.60%。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省级目前为4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除具有市场唯一性需要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属性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四种方式,虽然这四种方式均具有公开竞争的属性,但竞争性磋商方式由于评审中使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可与供应商进行充分磋商的特点,以及等标期时间较短的优势,成为最受欢迎的采购方式。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