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问政山东》第三十八期曝光个别地方存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不力等问题,山东省财政厅在深刻剖析存在原因基础上,对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经济大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全局,正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及时公正解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遇到的复杂问题。
二、加强学习培训,精通政策业务。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政策性强、法律性强、专业性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争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精准把握尺度,公正行政裁决。作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职机构,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实配备得力人员,高度重视每一项投诉案件,研究好每一个细节,落实好每一项政策,切实做到拿准尺度、把准精度、公正裁决。同时,积极探索运用调解方式处理投诉,实行调解与裁决穿插并行。
四、深入行政裁决排查,加大整改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以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分析存在的类似问题,抓好自查整改落实。同时,要及时发布处理处罚信息,加强贯彻落实已下达处理处罚决定的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五、强化服务意识,锤炼优良作风。各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注重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细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口头举报登记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记录每一位举报人所反映事项,并做好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解释。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