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规范采购文件编制活动,提高采购文件编制和专家评审质量,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日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文件模板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共整理修订16个采购文件模板,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我国的政府采购经过了10多年的发展,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操作程序不断规范、采购效益持续提升,目前已进入深化改革阶段。面临新形势,我们中心积极创新,努力提升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近期中心共整理修订16个采购文件模板。”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出的新模板与旧模板相比还是有一些亮点和变化的。具体呈现出4大特点:
一是模板内容紧跟政策要求,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依据财政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等要求,结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法规,全面清理规范采购文件模板中不严谨、不一致的表述,取消“投标保证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要求,取消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涉及投标人规模的评分项,增加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明确告知对小微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扣除政策,及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
二是模板文本体现专业性和行业特点。采用了通用类项目和专业项目相结合的模板搭建方式。对于采购实施频率高、需求数量大、采购标的物相对固定、特点类似的项目,采用通用模板进行规范。对于行业特点鲜明、专业化程度高的项目,出台专项模板,更好满足采购人需求。比如道路设施日常养护类项目,兼具工程类与服务类项目的特点,评分项侧重考察投标人保障日常养护质量及应急事件快速处置效率;软件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复杂,采购中心也联合深圳软件协会综合考虑细化了需求模板。
三是实行容错机制,减少供应商证明文件提交。为解决供应商“证明难”问题,供应商注册实行公示准入制,投标采用承诺函形式,供应商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接受公众监督。采购中心在收到质疑举报等情况下,可以对供应商承诺事项进行事后审查,有报必查,违法必纠。
四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分类惩处失信供应商。在采取价格评比法的项目中,供应商如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诚信档案,投标报价将会上浮10%。供应商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据悉,按照“服务无止境、发展不停步”的理念,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继续优化采购文件模板,更好服务采购当事人,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促进依法采购与阳光采购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