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六公开”即:公开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信息六公开。通过全面公开,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要求,确定标准化文本,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发展。同时,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全省各地各级采购当事人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信息网”,实现对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所有信息的实时发布,做到“一网打尽”;各级监管部门通过该平台实现了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法规政策等监管信息,做到了“无死角、全覆盖”,形成全省统一规则、同一平台、分级监管的格局。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将其纳入考核和监督检查的内容,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对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的依法追究问责。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