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在2022年被评为山东省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创新引领实践单位。发布会上,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冯思睿介绍,截至2022年底,青岛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配备更新新能源公务用车1360辆。“倡导绿色公务出行”被评为全国、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优秀示范案例、最佳示范案例。
青岛市全流程构建推广使用体系,研究制定《青岛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配套制定《青岛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细则》《青岛市党政机关新能源车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明确要求除特殊工作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
冯思睿介绍,青岛将国内60余家企业生产的260余款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库,做到“应采尽采”;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全部选购新能源汽车,做到“应配尽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租用社会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做到“应用尽用”。
青岛市还多维度探索推广使用场景。自2020年,连续三年在全市政府机关大院开展“援企助销”暨新能源汽车联展联推活动,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试点应用,用“换电”完善“充电”,将补能时间由“40分钟充电80%”大幅度缩短至“5分钟满电”,破解新能源汽车里程瓶颈难题;扩大“市-区-镇(街道)”公务出行“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试点,集中解决办公区域内短途、短时公务出行和偏远基层用车需求不足等难题;推出“氢能快车”试点项目,利用青岛市研发的氢能动力车辆进行应用尝试,为在机关事业单位推广积累经验。
着眼“应建尽建”目标,同步搭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充电桩2600余套;联合属地企业投建两座新能源汽车换电站,提升车辆使用效率;打造市级新能源汽车综合体服务中心,每日可实现300余台次换电、200余台次充电,满足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冯思睿表示,下一步,青岛市将结合实际修订青岛市的配套实施细则和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研究出台标准化、精准化的推广措施。按照“应采尽采、应配尽配”的原则,加快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逐步淘汰能源消耗大、维修成本高的燃油公务用车,实现新能源汽车配备数量在公务用车总量中的占比逐年提高。同时,对接跟进省机关事务局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扎实开展青岛“保障基层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等专项领域建设,巩固“分时租赁”等试点成效,以点带面、挖潜增效,进一步降低能耗污染和财政支出,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