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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细化任务明确职责 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发布者:北京天一圣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02月20日

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和绩效管理理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近日,兴化财政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意见》。

  意见从规范预算执行、实施计划、确认采购文件、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管理、绩效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公开等十六项具体职责进行强调,厘清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具体内容。为进一步推动采购人内控建设,推动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意见制定了意向公开、面向中小企业、确定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内部审批流程,建立了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统计表,实现了从项目名称、信息发布、开评标过程、质疑投诉、履约验收、合同支付等十二项内容的全过程管控。

  下一步,该局将强化监督推进,客观评价采购人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对在财政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检查以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功能,全面推进不见面政府采购,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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